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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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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处长(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合作校友(基金会)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并执行学校对外合作交流校友(基金会)、港澳台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学校及学生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管理实施和服务工作  

、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外事管理  

、负责学校外籍专家聘请、服务与管理等  

、负责留学生招生、培养与管理等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处办公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协助落实开展部门各项工作。

二、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对外合作交流校友(基金会)、港澳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各类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协助处长拓展海外合作院校资源,设计国际合作项目,做好校内相关部门协调工作,落实相关工作目标。

四、协助处长做好教职员工短期因公出国(境)工作学生出国(境)访学工作。

五、协助处长做好外籍专家服务与管理。

六、协助处长做好留学生招生、培养与管理。

七、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国际教育科职责


一、制定并执行学校国际学生招生计划,拓展招生渠道,推广与宣传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办理各类留学资料,包括组织面试考核、收发录取通知书、行前培训、学分认定等手续。

二、管理全校各类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交换学生包括招生录取、教学管理、生活服务等。

三、负责起草、翻译各类学生成绩单、在读证明、毕业证、推荐信等资料。

四、组织开展各类雅思、托福、GRE等国际语言类考试培训。

五、策划组织各类留学生汉语言学习项目、文化体验活动。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