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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4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5〕12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和在籍学生。

二、项目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以及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的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等。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项目选派办法、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查询。

三、申报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3月10日至31日。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至30日。

3.其他项目申报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告为准。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院申报工作。

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

3.各学院须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五、材料提交

1.各学院须于项目网报截止前统一将申请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对外合作交流与校友工作处,确保文件齐全、填写准确、签字盖章完整。申请报名工作以纸质版申报材料为受理依据。

2.申报材料包括:学院推荐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申报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

3.提交纸质版材料后,请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内容(Word版,不超过500字)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对外合作交流与校友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李嘉静      

联系电话:0917-3565262

邮箱:240962413@qq.com

地址:高新校区博文楼1503室



                    对外合作交流与校友工作处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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