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申请表》(附件1)
2、邀请函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此阶段邀请函可先提供复印件,但办理签证前必须提供原件);
3、《出访日程表》(附件2)
(二)、申请流程
1、任务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后,依次找本单位负责人,经费来源单位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后同邀请函及日程表一并提交国际处。
2、国际处审核材料后,由国际处负责人上报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
3、分管外事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副厅级以上领导还需上校务会及党委会研究通过),由国际处开始为其办理省外办的报批手续。
二、向省外办报批及办理因公护照:由国际处专办员办理,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或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资料。
(一)提交材料:
1、《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任务申请表》(附件3)
2、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3、《出访日程表》(附件2)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4)
5、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国际处专办员在省外办网上申报材料。
2、申请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省外办照相、录指纹(已有公务护照并在有效期的无需此步骤)
3、国际处专办员去省外办领取任务批件及公务护照并提交原件材料。
省外办审批时限:3-5个工作日。
省外办办理因公护照时限:3-5个工作日。
三、办理签证(由国际处专办员办理,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或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资料)
(一)、提交资料: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好后由国际处专办员报省外办签证窗口办理;
省外办代办时限:10天—40天
四、出访结束后的工作
1、出访人员回国后3日内将公务护照交国际处,由国际处专办员交回省外办保管。
2、出访人员回国后15日内提交出访报告(附件5)并附上3张以上学术交流照片发送至给国际处专办员Email:9939649@qq.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申请表(校内申请用)
2、出访日程表
3、教科研人员出国(境)任务申请表(省外办报批用)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5、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报告表
温馨提示:
1、本流程只适用于教学科研人员出国执行学术交流活动。
2、附件可在国际处主页“下载中心—因公出国(境)”栏目中查看和下载。
专办员:李嘉静(联系电话:18992796845,3565262)
康冉冉(联系电话:13325379521, 356526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