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申请表》(附件1)
2、邀请函原件、翻译件
3、《出访日程表》(附件2)
(二)、申请流程
1、任务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后,依次找本单位负责人,经费来源单位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后同邀请函及日程表一并提交国际处。
2、国际处审核材料后,由国际处负责人上报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
3、分管外事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副厅级以上领导还需提交校务会及党委会研究通过),由国际处开始为其办理向省外办的报批手续。
二、省外办报批(由国际处专办员办理,申请人需按专办员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资料)
(一)提交材料:
1、《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任务申请表》(附件3)
2、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3、《出访日程表》(附件2)
4、《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附件4)
5、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国际处专办员在省外办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2、省外办审批通过后,由国际处专办员去省外办领取任务批件并提交纸质材料。
二、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
由国际处专办员办理,申请人需提供照片(不要求必须去省外办照相,只要提供的照片符合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要求即可)
三、出访结束后的工作
1、出访人于出访结束后3日内将港澳通行证交给国际处专办员,由国际处专办员将其交回省外办保管。
2、出访人于出访结束后15日内提交出访报告(附件5)并附上3张以上学术交流照片发送至给国际处专办员Email:9939649@qq.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申请表》(校内申请用)
2、《出访日程表》
3、《教科研人员出国(境)任务申请表》(省外办报批用)
4、《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5、《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报告表》
温馨提示:
1、本流程只适用于教学科研人员赴港澳执行学术交流活动。
2、附件可在国际处主页“下载中心—因公出国(境)”栏目中查看和下载。
专办员:李嘉静(联系电话:18992796845,3565262)
康冉冉(联系电话:13325379521, 356526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7月10日